1. 2004年 中共中央臺灣工作辦公室、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今天受權就當前兩岸關係問題發表聲明。聲明表示,“臺獨”沒有和平,分裂沒有穩定。我們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立場決不妥協,爭取和平談判的努力決不放棄,與臺灣同胞共謀兩岸和平發展的誠意決不改變,堅決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意志決不動搖,對“臺獨”決不容忍。未來四年,無論什麼人在臺灣當權,只要他們承認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,大陸和臺灣同屬一個中國,摒棄“臺獨”主張,停止“臺獨”活動,兩岸關係即可展現和平穩定發展的光明前景。但是,如果臺灣當權者堅持“臺獨”分裂立場,堅持“一邊一國”的分裂主張,非但上述前景不能實現,而且將葬送兩岸的和平穩定、互利雙贏。現在,有兩條道路擺在臺灣當權者面前:一條是懸崖勒馬,停止“臺獨”分裂活動,承認兩岸同屬一個中國,促進兩岸關係發展;一條是一意孤行,妄圖把臺灣從中國分割出去,最終玩火自焚。何去何從,臺灣當權者必須作出選擇。中國人民不怕鬼、不信邪。在中國人民面前,沒有任何事情比捍衛自己國家的主權和領土完整更為重要、更加神聖。我們將以最大的誠意、盡最大的努力爭取祖國和平統一的前景。但是,如果臺灣當權者鋌而走險,膽敢製造“臺獨”重大事變,中國人民將不惜一切代價,堅決徹底地粉碎“臺獨”分裂圖謀。 2. 1952年 周恩來致電萬國郵政聯盟布魯塞爾大會,抗議大會邀請臺灣當局"代表"參加。指出臺灣當局無權代表中國人民;任何國際會議如果阻撓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參加或容納臺灣當局的"代表",都是侵犯中國人民合法權利的非法行為。 3. 1954年 兩岸海軍在浙江三門灣附近海面發生激烈戰鬥。 4. 1956年 解放軍炮擊高登島,發炮130余發。 5. 1956年 臺"外交部"就埃及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,宣佈和埃及"斷交"。 6. 1968年 臺《中央日報》頭版頭條報道毛澤東關於"文化大革命"是國共兩黨長期鬥爭之繼續的談話,稱國民黨在大陸的影響甚大。 7. 1968年 蔣介石答覆約旦報人,只有重建"民主自由中國",亞洲才有真正和平。 8. 1970年 美國防部宣佈,將協助臺灣生産新式戰鬥機。 9. 1971年 沙烏地阿拉伯國王費薩爾抵臺訪問。 10. 1971年 臺灣當局逮捕在臺散發"臺獨"傳單的日本人小林正成,將其遞解出境。 11. 1973年 駐臺美軍發言人稱,巡邏臺灣海峽的"責任",美艦從未放棄過。 12. 1974年 嚴家淦結束在尼加拉瓜的訪問,與尼國家執政委員會三位主席共同發表"聯合公報",重申雙方友好關係永恒不渝。 13. 1974年 嚴家淦訪問宏都拉斯,洪國總統于當天下午接見會談,重申雙方加強合作。 14. 1978年 叛逃臺灣的所謂"反共義士"在臺北舉行"大陸難民逃亡潮"16週年紀念會。 15. 1986年 (17-20日)大陸與臺灣兩個航空公司的談判引起各界關注。臺灣方面就此事制定三不原則,即"不作宣傳、不談政治、不強調禮儀形式"。大陸方面則給予尊重。 16. 1986年 中國民航與臺灣華航公司于本日上午10點在港洽談人機返臺事項。雙方均由香港分公司的負責人出面。會後,華航公司向新聞界發佈五點聲明。 17. 1987年 臺文化界、政治及社會活動界若干愛國人士發起的"夏潮聯誼社"在臺北成立。該會主張必須以臺灣人民為對象,用和平民主的方式解決臺灣問題,海峽兩岸人民有自由旅行、探親、交易之權。 18. 1988年 臺"經濟部長"李達海聲稱對赴大陸投資行為將"絕不姑息"。 19. 1988年 臺"高等法院"對郭樹槐、林關民被控與大陸直接通商終審宣判,兩人各被依所謂"資匪罪"判處有期徒刑5年,但獲減刑為3年4個月,而其財産酌留其家屬必須的生活費用外,全部沒收。 20. 1991年 臺"法務部"開會決定,重申大陸赴臺人員申報參加共産黨組織者,要接受當地檢署備查。 |